| 公告名稱 |
中華發展基金管理會98年度第一期補助「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台講學及研究」自97/7/1開始受理申請 |
| 公告單位 | 國際學術交流中心 |
公 告
內 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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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發展基金管理會98年度第一期補助「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台講學及研究」自97/7/1開始受理申請 1. 中華發展基金管理會98年度第一期補助「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台講學及研究」自97年7月1日開始受理申請。 2. 本期補助期間為98年1月至12月止,補助期程以2個月為限,但不得少於1個月。 3. 欲申請者請於97年8月26日前,檢附下列文件各兩份(各項表格請見附件2.doc),送至國際學術交流中心,以便統一彙整造冊,函送中華發展基金管理會。 (一)申請名冊(格式如附件1.doc,由延攬單位統一造冊)。 (三)講學或研究計畫書(申請人填寫,格式如附件3.doc)。 (四)延攬單位延攬計畫(延攬單位填寫,格式如附件4.doc)。 (五)學經歷證明文件、專利證明、專門職業或專業技術證明等文件影印本。 (六)與講學或研究有關之最近五年內代表性著作。 (七)有關著作清單目錄。 4.
審查結果將於11月30日前公布。 5. 詳細說明請見作業要點或請至中華發展基金管理會網站查詢。 本校聯絡人:國際學術交流中心 施沛蘅小姐35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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