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
主旨:96學年度系所輔導教師、導師工作評核暨優良輔導教師遴選
說明:感謝全校教師對學務工作的支持與協助,在各系(所)輔導教師及導師的持續投入下,使學務工作更能順利推展。96學年度導師工作評核(含系所輔導教師)暨優良輔導教師遴選相關事項,敬請配合,謝謝!
一、導師工作評核:
1.6月30日前請自填導師工作評核表(附件一.doc)併同本學年度導師工作紀錄(附件二.doc)繳交至系(所)秘書處彙整,送系輔導教師及系主任評核。
2.7月4日前請各系將資料送交院長評核。
二、系所輔導教師工作評核:
1.6月30日前請系(所)輔導教師於自填工作評核表(系輔導:附件三.doc)
(所輔導:附件四.doc)併同本學年度工作紀錄(附件五.doc)繳交至系(所)秘書呈系(所)主任評核。
2.7月4日前請各系所送交院長評核。
三、96學年度績優導師推薦:
1.依據本校”優良教師表揚辦法”及”教師輔導學生實施辦法”辦理。
2.7月4日前由各系輔導教師填寫推薦表(附件六.doc)後送交所屬各院,由院召開院級會議後提出各院推薦名單(請排序,至少三名)。
3.學務處召開各院代表組成之審查小組會議後確定得獎名單。
4.請各院提供二位審查委員名單(附件七.doc)。
四、各院請於7月18日前將資料送交學務處諮商輔導組彙整,以提報人事單位及輔導獎審查小組。各院應提報資料包括四項:
a.各系所輔導教師工作評核表(含工作紀錄)
b.各班導師工作評核表(含工作紀錄)
c.優良輔導教師推薦名單
e.審查委員名單
五、以上敬請協助及配合,聯絡人: 學務處諮商輔導組吳靜樺,分機:5064,56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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